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为充分发挥中心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推动中心建设可持续发展,现发布2025年度中心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一、开放基金宗旨
中心设立开放基金,旨在吸引和汇聚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开展前沿性、创新性高水平研究工作,提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中心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工程创新能力,促进中心建设。
二、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本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一)地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研究与应用
开展地质数据汇聚、管理与共享全流程安全技术研究,为构筑安全可靠的地质数据保障体系提供支撑。基于数字水印、区块链等技术,研究适用于地质数据的登记确权技术方案,保证原始数据、成果数据及各类衍生数据的合规确权,服务地质数据资产体系建设;综合授权条件、运营期限、到期销毁等因素,研究基于地质数据安全控制技术的整体授权、领域授权和场景授权的技术与方案,保障地质数据借阅、服务、共享安全。
(二)数智化转型下的地质数据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我省“数据要素X”行动要求和数智化转型下的地质数据要素体系建设,从标准体系、治理工具、智能分析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为服务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开展地质数据汇聚、分类分级及数据共享目录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修复扫描、数字化处理、OCR识别等技术研究,实现地质资料从物理载体到数字资产的转化,为数据赋能地质找矿、智慧城市研究奠定基础。
(三)地质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场景化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场景化”为牵引,“智能化”为手段,深度挖掘地质数据要素价值,聚焦能源资源安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及粮食安全等关键领域,催生地质工作新业态、新模式。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地质数据与模型的深度融合研究,重点突破矿产资源智能预测、地质灾害动态风险评估等核心应用场景的技术瓶颈,打造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地质科技新引擎。
(四)地质灾害风险认知的外部环境要素的获取、融合与表征研究
围绕遥感数据集研制,聚焦与地质灾害密切相关的气象水文(如降水、土壤湿度)、地表环境与地形(如土壤类型、植被覆盖度)、人类活动与地应力(如地面沉降)等关键外部因素,依托遥感等先进数据获取技术,融合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多源环境要素的获取、融合与表征研究,为江苏省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及动态评估提供核心数据支撑。
(五)面向数据要素的智能、高效、可信大数据采集关键技术研究
面向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大数据采集全流程技术攻关,构建新一代数据采集基础设施,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基础支撑。重点突破以下关键技术: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多源异构数据智能感知与自适应采集调度方法,实现数据源的自动发现与采集策略的动态优化,提升采集效率;研发“云-边-端”协同的轻量级实时采集与预处理技术,有效降低带宽负载,满足高时效性应用需求;融合差分隐私、联邦学习等隐私增强技术,形成采集环节“可用不可见”的技术方案,保障数据流通安全合规,构建从源头起始的数据信任链条。
(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驱动的矿产资源智能预测技术研究
紧扣地质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以多源地质数据关联融合为基础,贯通“数据清洗—数据融合—模型构建—预测验证”全流程技术链条,重点围绕多源数据清洗融合与成矿预测模型构建两大方向开展系统研究:通过整合区域地球化学、地质基础、地球物理及已知矿点等多类数据,系统梳理成矿特征属性,解决数据格式异构与尺度不一等融合难题,构建标准化、结构化的机器学习训练样本集;进而面向地质应用场景,构建适配多源矿产数据特征的机器学习预测模型,实现隐伏矿体与潜在成矿远景区的高精度智能定位,为我国矿产资源精准勘查与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三、开放基金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2025年度中心拟设置开放基金总经费30万元,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重点资助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最多可申请延期半年,资助强度为12-1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为3-5万元。
重点资助项目需以中心作为第一单位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SCI、EI),其他考核指标按研究方向区分执行;一般资助项目需满足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其他考核指标按研究方向区分执行。
四、开放基金的申请与评审
(一)开放基金申请者的条件
开放基金申报人应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研究机构申报,项目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开放基金课题。
(二)开放基金的申请程序
1.本次申请实行无纸质化申请。项目申请人根据本指南要求,按规定格式提交《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申请人申报本基金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将word版和签字盖章(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扫描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dsjzxsj123@163.com。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待项目申请通过专家评审、补充合作研究信息和其他需要完善的内容后,将申请书纸质版和研究合同一并提交。
2.本次申请截止2025年12月1日中午12:00(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放基金的评审
接收的项目申请书由中心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中心聘请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后,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结合中心的重点发展方向择优资助。开放基金的评审结果和批准立项通知书将于评审结果出来后通知申请人。
五、开放基金的经费管理
(一)开放基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与中心签订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项目经费按进度拨付。
1.重点资助项目经费按三个节点拨付,实施方案评审(或审查)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50%,中期评审通过后拨付30%,满足全部考核指标并通过专家验收完成归档后拨付剩余的20%。
2.一般资助项目经费分两个节点拨付,实施方案评审(或审查)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60%,满足全部考核指标并通过专家验收完成归档后拨付剩余的40%。
3.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二)若项目研究中途终止,项目承担方需全额退还已拨付的资助经费。
六、成果管理及要求
(一)开放基金项目承担方需按计划推进年度研究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课题结题时,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证明材料。
(二)开放基金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含报告、论文、专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奖、数据库等),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共同享有;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标注“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资助。
七、申请注意事项
(一)为杜绝开放基金申报中“高起点申报、获批后降低研究要求”的不良倾向,各项目申请人在开放基金申请书中填报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必须以项目预算及研究内容为依据,做到实事求是、可考核可验证。项目若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必要修改外,不得擅自更改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及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保密制度规定。
八、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26号华东大厦
邮政编码:210007
联 系 人:吴老师 025-84688251
E-mail:dsjzxsj123@163.com
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和任务书 .docx